释义 |
法律分析: 台湾人在中国购房并一次性的付款,携带的资料护照及其他身份证明,和在中国的暂住证就可。 如需按揭贷款还需准备如下资料: 1、在中国某地某处收入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2、还贷资信证明,例如存单、股票等,数额为贷款额的三分之一左右 3、购房首付款发票及复印件4、工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还有要说的就是身份证明。外国人和台湾人购房流程和国内公民购房无差别。但他的身份材料要复杂得多。1.如果他的护照是英语的,要翻译成中文件,并对翻译件做公证;2.如果他的姓名是英语的,也要翻译成中文件,并对翻译件做公证;3.如果在国外委托您办理,该委托书需到当地公证机构公证,再到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台湾的应该通过海基会和中国对台办认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