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派出所的职责概括为:管理户口;向群众宣传法制,组织发动群众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组建治安保卫委员会;发现掌握嫌疑分子,教育改造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预防、制止违法犯罪活动;管理特种行业,维护公共秩序,预防治安灾害事故等。 1.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 2.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 3.管理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 4.指导、监督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 5.宣传、发动、组织、指导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 6.办理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一般无需专业侦查手段和跨县、市进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 7.办理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 8.参与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 9.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 拓展资料:、对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法律依据:《公安派出所执法执勤工作规范》 第一条为加强公安派出所的正规化、规范化建设,提高公安派出所的执法执勤工作和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