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业主在维权时要注意什么 |
释义 | 业主在维权时要注意 1、要重视签订好合同。 2、要按照合同约定条款评判物业企业的服务是否到位。 3、要明确维权责任人。明晰责任是业主维权的前提,业主在维权前一定要知道维权的对象。 4、是要理性维权。 一、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与物业服务合同的区别究竟有哪些 物业服务合同中关于服务内容的条款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基本相同,主要差别在于: (1)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不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当事人是物业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企业;物业服务合同的当事人是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 (2)合同期限不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期限虽然可以约定,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又开始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将会终止。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则由订立合同双方约定,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相比,具有期限明确、稳定性强等特点。 二、换物业必须要业主签字吗 1、法定更换物业管理企业的条件所需程序。当物业管理企业出现法定更换物业管理企业条件时,即物业管理企业丧失一定的经营资格和经营资质时,其与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所签订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自动解除,业主委员会可以按照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条件和程序重新通过招标的方式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2、约定更换物业管理企业的条件所需程序。当《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所约定的事由出现造成需要更换物业管理企业,可以由业主委员会根据《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的约定直接进行,也可以由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的投诉,进行具体运作之后,解除与物业管理企业的合同。 根据不同情况,业主大会应当在招标前决定以下事项: (1)授权业主委员会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 (2)确定采取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方式; (3)授权业主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或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后,由业主大会终确定中标人; (4)物业服务价格幅度或水平。 三、业主家属可以参加小区维权不 业主家属可以参加小区维权。在小区居住的业主具有以下权利: 1、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2、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3、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4、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5、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6、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7、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