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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土地使用证上加共有人的名字怎么办?
释义
    土地使用证加名字,携带双方身份证明及相关资料到房产部门办理相关变更登记。具体的材料如下:
    1、名称变更需提交土地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原《土地使用证》以及名称、地址依法变更的证明材料。
    2、自然人变更名称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企业法人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核准证明材料,涉及国有企业的,还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的证明材料,涉及集体企业的,还应提交上级管理部门的证明材料;
    4、社团法人名称变更的,应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5、地址变更的,应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一、欠钱要不来怎么办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起诉解决。向法院起诉应当提交下列材料:证明当事人资格的证据;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户口簿等身份证明材料。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当事人的登记材料。法律关系发生后,当事人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提交变更登记材料。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主要包括借款合同、借款协议、借据、借据、还款承诺、银行流量等证明借款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二、农村没有宅基地的房子可以确权吗?
    可以。具体手续:
    (1)土地登记申请书(国土部门印发,土地使用权人填写并签章);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户主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户口本中所有家庭成员复印件);
    (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初始登记提供土地批复、宅基地审批表,换发证书提供原土地使用证,涉及转让(买卖)、继承(原权利人死亡)、赠与、置换(互换),户主更名、原土地证户主名称有误更正、争议纠纷已调处等原因发生的变更登记以及丢失补证还应提供下列土地权属来源的证明材料:
    (4)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
    (5)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规定,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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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8 8:4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