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扣税赡养老人标准如下: 1、赡养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赡养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分摊方式: 1、赡养人均摊; 2、约定分摊; 3、被赡养人指定分摊; 4、采取指定分摊或者约定分摊方式的,每一纳税人分摊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并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与约定分摊不一致的,以指定分摊为准。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 1、负有赡养义务的所有子女; 2、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均已经去世,负有赡养义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方法: 1、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全额扣除。非独生子女的,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 2、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 3、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纳税人赡养年满60岁以上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赡养支出,可以税前扣除。 综上所述,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 【法律依据】: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 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 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