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疾险拒赔“搭桥”疾病,律师如何处理保险公司的反驳? |
释义 | 法律分析:重疾险是一种特殊的保险,保险公司在投保人被确诊患有重大疾病时承担赔偿责任。然而,保险公司在实际理赔中可能会对某些疾病进行“搭桥”处理,即将本应被保险人投保的疾病和实际确诊的疾病进行联系,以此来拒绝理赔。如何应对保险公司的反驳是律师需要解决的问题。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保险人在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不得以虚假的理由拒绝承担保险责任。 2.《保险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追偿的权利,自保险金给付之日起三年内行使。 3.《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否则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4.《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一条规定:保险人应当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保险义务,不得拒绝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赔偿。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保险人拒不履行给付保险金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总结:律师需要根据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材料,对保险公司的“搭桥”行为进行严格的法律分析和辩护,并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争取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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