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拒赔重疾险时,应当有充分的理由,并且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保险公司以既往病史为由拒赔,被保险人可以考虑申请重新核保。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保险合同自订立时生效,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2.《保险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保险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或者虚构保险事故,或者故意损毁或者丢失保险标的,或者故意隐瞒或者谎报重要情况,以骗取保险金的,保险人不承担保险金给付义务。” 3.《保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被保险人在合同成立时应当如实告知保险人已知的与保险事项有关的情况。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履行告知义务,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4.《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保险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权向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投诉,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六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如果保险公司以既往病史为由拒赔重疾险,被保险人可以考虑申请重新核保,同时可以向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投诉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保险公司在拒赔时应当有充分的理由,并且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