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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二手房首付交了不想买了怎么办
释义
    可以与卖方协商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二手房买卖合同中,买方在支付了首付后不想买房的,可以和卖方协商一致,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至于首付款退还等后续权利义务问题,可以由双方协商一致处理。如果是因为卖方的根本违约导致合同目的不达,或者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买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此时解除合同,卖方应当退还首付款。如果是卖方违约导致买方受损,买方还可以主张违约损害赔偿。
    房子交了首付后不想买了应该怎么办
    房子交了首付后不想买了一般是不可以的,交了房屋的首付款,一般表示银行贷款已经进入到审批或者已经快要下来了,如果银行正在审批的,此时违约有可能被开发商处以高额的违约金,如果贷款已经批下来了,就完全不能违约了,即便是房子不要贷款也需偿还。
    《房屋登记办法》
    第八十六条
    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二手房合同签了不想买了怎么办
    协商解决,但定金不一定退。区别不同的情形分别处理:
    一是房屋出售时,权利登记仅为卖方一人的,基于不动产的公示、公信原则,买方有理由相信卖方系房屋的完全权利人,其与卖方之间签订的买卖合同,应认定为有效;但如有证据证明买方存有过错,与卖方恶意串通,损害其他共有人利益的除外。
    二是房屋出售时,权利登记为数人的,基于部分共同共有人不得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法律规定,在其他权利人事后不予追认的情况下,应认定买卖合同无效;但买方有理由相信卖方有代理权,符合表见代理构成要件的,应确认买卖合同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合同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该内容由 毕日东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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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12:1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