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质权与抵押权的清偿顺序 |
释义 |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在设立质权和抵押权之间先进行登记,那么质权将享有优先权。而如果先登记设立了抵押权,那么登记的抵押权将优先于质权人受偿。即使是基于抵押合同设立的抵押权,如果没有进行登记,那么抵押权人将无法对抗后来设立的质权人,此时质权人将先于未登记的抵押权人进行清偿。 法律分析 (1)先登记设立质权的,质权当然优先于抵押权 (2)先登记设立抵押权的,登记的抵押权优先于质权人受偿。因为即使先基于抵押合同设立的抵押权,若未登记,则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即后设立的质权的质权人,此时质权人也是先于未登记的抵押权人清偿。 拓展延伸 质权和抵押权的优先顺序及相关权益保障 质权和抵押权的优先顺序是指在债务违约或债务清偿时,质权和抵押权的受偿顺序。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质权优先于抵押权。质权是指债权人以债务人的动产作为担保,优先受偿的权利;抵押权则是以债务人的不动产作为担保。在资产变现时,优先受偿的是质权人,而抵押权人在质权人得到清偿后才能获得剩余款项。这种优先顺序的设定有助于保护债权人的权益,并确保债务的及时清偿。质权和抵押权的优先顺序在法律上得到明确规定,为各方当事人提供了相应的权益保障。 结语 质权和抵押权的优先顺序在债务违约或清偿时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质权先于抵押权。质权是以动产作为担保,优先受偿的权利;抵押权则以不动产为担保。在资产变现时,质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抵押权人在质权人清偿后获得剩余款项。这一规定保护了债权人的权益,确保了债务的及时清偿。质权和抵押权的优先顺序在法律上得到明确规定,为当事人提供了相应的权益保障。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五条,同一财产既设立抵押权又设立质权的,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按照登记、交付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