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合伙开公司协议书包括以下内容: 1、双方合伙宗旨; 2、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3、双方合作期限; 4、双方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5、因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6、入伙、退货,出资的转让; 7、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力; 8、禁止行为; 9、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0、纠纷的解决方式。 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十八条 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二)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 (三)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四)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五)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六)合伙事务的执行; (七)入伙与退伙; (八)争议解决办法; (九)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十)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