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时,婚前财产公证后可以按以下方法分配:未公证为共同所有的直接归一方所有,公证为共同所有的可以达成协议,协议不成则由法院判决,依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 法律分析 依法律规定,婚前财产公证后,离婚时,可以按照以下方法来分配: 1、男女双方未将婚前财产公证为共同所有的,婚前财产不需要分割,直接归一方所有; 2、双方将婚前财产公证为共同所有的,双方可以达成财产分割协议,若协议无法达成,则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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