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当学校行为导致学生受到伤害时,学校应该承担过错责任。法律依据包括: 1.《教育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学校及其工作人员对学生负有保障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责任。” 2.《侵权责任法》第三条规定:“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3.《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一条规定:“危险物或者危险活动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有关的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学校在学生的日常管理、安全保障等方面具有重要的责任。如果学校管理不善、设施不到位,导致学生受伤,学校应该承担过错责任。 如果学校未能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或者没有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导致学生意外受伤,学校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总之,学校要承担过错责任,需要具体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判断。 以上是本文的法律分析及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