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嫁出女儿户口不在房里有居住权吗 嫁出女儿户口不在房里有居住权的,依据现行民法典的规定,居住权是用益物权,嫁出去的女儿户口不在了,如果房屋所有权允许其居住的,就有居住权。 第三百六十七条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 居住权合同 。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住宅的位置; 3.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4.居住权期间; 5.解决争议的方法。 二、房屋居住权法律特征 房屋居住权法律特征: 1.居住权的主体是特定的公民,即有合法依据而占有房屋的公民。 2.居住权的客体只限于房屋。如出租人的房屋。 3.居住权属于一种用益物权。居住权人对房屋的使用应限于居住的目的。 4.居住权的取得应有法定的依据或有关合同的约定。 5.居住权的取得应办理登记手续,并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三、居住权是否可以立遗嘱 居住权是可以立遗嘱。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 遗嘱处分个人财产 ,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居住权的设定属于对财产处分的一种形式,因此遗嘱中对居住权的设定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