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签证怎么办 需要什么 |
释义 | 工程签证流程及需要资料如下: 1、施工单位(简称乙方)向监理和标段责任人提出签证申请,并填写签证《申报表》,由监理或标段责任人报告指挥部,指挥部组织相关人员现场进行工程量复验,填写《工程量现场计量签证单》、《隐蔽工程验收计量签证单》,三方签字确认; 2、乙方填写的《签证申报表》和三方签字确认的《工程量现场计量签证单》、《隐蔽工程验收计量签证单》交项目工程组存档作为结算依据。(申报表、签证单统一制作); 3、隐蔽工程签证乙方应提前申报,未进行三方查验的隐蔽工程,乙方不能覆盖进入下道工序,否则,甲方不予认可; 4、所有签证,甲方代表必须经3人(含)以上到现场查验并签字才能生效。 签证的范围一般包括: 1、适用于施工合同以外零星工程的确认; 2、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变更后需要现场确认的工程量; 3、非施工单位原因导致的人工。设备窝工及有关损失; 4、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非施工单位原因引起的工程量或费用增减; 5、确认修改施工方案引起的工程量或费用增减; 6、工程变更导致的工程施工措施费增减等。 综上所述,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完成合同以外的零星项目、非承包人责任事件等工作的,发包人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指令,提供所需相关资料;承包人在收到指令后,及时向发包人提出签证要求。或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合同工程内容因场地条件、地质水文、发包人要求等不一致时,提交的签证认可。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条 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的,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但未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可以按照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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