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因对方过错造成的损失,违约方是否可以不担责 |
释义 | 因对方过错造成的损失,违约方可不承担责任。 从相关规定中可以看出,由于对方过错,造成某种损失,违约方是不承担责任的。 在这种情形下,法律将对方的过错作为免责事由,违约方证明该违约后果系对方过错行为所致,而与自己的违约行为无关,即可不承担违约责任。 一、什么叫做无过错责任 公民、法人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责任的,应当承担责任。这就是法律规定的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原则,是指行为人只要给他人造成损失,不问其主观上是否有过错而都应承担的责任。如在违约责任中,在违约责任发生后,非违约方只需证明违约方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即可,而不必证明其主观上有无故意或过失。对于违约方而言,通过举证自己无过错来免责是徒劳的,但可以通过证明违约行为是发生在不可抗力和存在特约的免责条件下而获得免责。同理,特别侵权人也只能通过证明法定的免责事由的存在而获免责。 二、堆放物倒塌致害责任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堆放物倒塌致害责任的归责原则是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受害人请求赔偿,只需举证证明被告是倒塌堆放物的堆放人; 及因堆放物倒塌存在损害,而无需证明堆放人有过错,即从损害事实中推定堆放人在主观上有过错。 堆放人主张自己无过错者,应当举证证明。不能证明或者证明不足,则推定成立,即应承担侵权责任;确能证明者,则不承担侵权责任。 另外,堆放物造成损害,如果完全是由于第三人的过错导致的,堆放人应予免责,损害赔偿责任应由第三人承担; 如果第三人的过错行为与堆放人的过错行为相结合而发生损害后果,应依各自原因力承担责任; 如果堆放物的损害完全是由受害人自己的过错造成的,应当免除堆放人的责任;损害是由双方过错行为造成的,则应依据过失相抵规则处理。 三、合同变更后的违约责任能免除责任吗 合同变更后的违约责任,除非有免责,否则仍将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不会因合同变更而免除违约责任。当事人在合同变更前违约的,合同变更后仍承担违约责任。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合同。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1、对方造成人身伤害;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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