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社会团体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社会组织。2.社团法人是指由自然人(社员)的集合体而组成的法人,它的成立必须以其成员的存在为基础,然后由成员筹集资金成立法人实体。法人分为公法人和私法人。私法人又可进一步分为社团法人(以人为基础成立)和财团法人(以财产为基础成立)。社团法人不同于我国的社会团体法人。社团法人多为营利法人,也有的属于公益法人;而社会团体法人一般是非以营利为目的(基金会法人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十条 具备法人条件,基于会员共同意愿,为公益目的或者会员共同利益等非营利目的设立的社会团体,经依法登记成立,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