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清单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清单: 1、实行诉讼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并设立老年人、残疾人专用诉讼服务通道,安排专人指导诉讼立案,提供必要自助立案保障设备,实行跨域立案、网上立案,帮助当事人实现异地立案。 2、加强弱势群体权益保障,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五保户、城镇低保户缓交、减半或免交诉讼费,并为其提供防控诉讼风险指导;对特别困难的诉讼当事人,积极开展司法救助。 3、开展打击网络犯罪专项行动,对电信网络诈骗、网络传销、网络套路贷、网络赌博等犯罪依法严惩,净化网络空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人民法院的设置、组织和职权,保障人民法院依法履行职责,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四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五条 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禁止任何形式的歧视。 第六条 人民法院坚持司法公正,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遵守法定程序,依法保护个人和组织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尊重和保障人权。 第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本级人民法院的工作实施监督。 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保障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工作依法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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