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后一方不离如何处理? |
释义 | 夫妻离婚中,如果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可以通过调解或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人民法院应进行调解,若调解无效且感情确已破裂,则应准予离婚。离婚案件需符合民事诉讼法的条件,包括起诉阶段、审理阶段和判决阶段。根据《民事诉讼法》,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起诉应向被告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只有满足条件的案件,人民法院才能受理。 法律分析 一、夫妻之间离婚一方不离如何办 1、夫妻之间,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离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且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诉讼离婚相关规定 诉讼离婚是在协议离婚不成的情况下,才走的程序。 1、诉讼离婚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 2、离婚案件也属于民事案件,因此起诉也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的条件: ①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 ②有明确的被告; ③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④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只有具备以上四个条件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才能受理。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之间若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可通过有关部门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会进行调解,若调解无效且感情确已破裂,则应准予离婚。离婚诉讼属于民事案件,需符合民事诉讼法的条件,包括起诉、审理和判决三个阶段。根据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的不同,起诉应向相应法院提起。只有满足以上条件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才能受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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