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文书司法鉴定不需要进行综合评断? |
释义 | 一、文书司法鉴定需不需要进行综合评断 综合评断作出鉴定结论是文书司法鉴定的最后和最关键的环节,它的任务是对物证笔迹和样本笔迹中反映出来的符合点特征和差异点特征总合起来进行权衡分析,以确定哪一方为主要的本质的,并以此为根据作出相应的鉴定结论。所以文书司法鉴定需要进行综合评断。 二、司法鉴定的申请 (一)申请条件: 申请材料: 1、申请书; 2、《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申请表》; 3、证明申请者身份的相关文件; 4、住所证明和资金证明; 5、相关的行业资格、资质证明; 6、仪器、设备说明及所有权凭证; 7、检测实验室相关资料; 8、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材料; 9、《司法鉴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10、《司法鉴定人执业证》复印件; 11、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司法鉴定机构,除应当提交以上规定的申请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司法鉴定机构章程。 (二)申请材料依据: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2005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第五条; 2、《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5号)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二十六条。 (三)申请方式: 由司法鉴定人所在的司法鉴定机构向北京市司法局司法鉴定管理处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四)提示: 1、《司法鉴定许可证》使用期限为五年,自颁发之日起计算,使用期限届满后,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使用期限届满三十日前向原负责登记的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延续申请; 2、申请材料中所需提供的相关证照,须提供其原件及复印件,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后,原件退还,复印件存档; 3、申请人原《司法鉴定许可证》正、副本将收回; 4、申请人应当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五)审查标准: 申请《司法鉴定许可证》延续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2、有自己的名称、住所; 3、有不少于二十万至一百万元人民币的资金; 4、有明确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 5、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必需的仪器、设备; 6、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必需的依法通过计量认证或者实验室认可的检测实验室; 7、每项司法鉴定业务有三名以上司法鉴定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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