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同居超过三年,可以协商分配财产;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个人所得归个人所有,共同出资购置的财产需要分割。同居三年以上,可以按照以下方式分配财产:当事人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则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在同居期间,如果没有特别约定,个人所得归个人所有,无需分割;共同出资购置的财产为共同所有,需要进行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该内容由 付跃翔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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