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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负债是否应由股东承担?
释义
    股东有限责任,公司全责。股东仅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公司全责。股东滥用权利损害公司或他股东利益需承担赔偿责任。股东滥用公司独立地位逃避债务,损害债权人利益,需连带承担责任。
    法律分析
    公司负债股东有责任。但股东仅以其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而公司自身是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如果有人格混同现象的,则股东可能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问题的相关解答已给出,请各位读者根据情况查阅。”
    拓展延伸
    股东责任与公司负债之间的关系如何界定?
    股东责任与公司负债之间的关系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根据公司法和相关法规,一般情况下,公司负债应由公司自身承担,即公司的债务不会直接由股东承担。股东在公司中享有有限责任的权益,他们的责任通常限于其投资金额或持股比例。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公司违法行为、滥用公司形式等,法院可能会裁定对股东进行追偿,使其承担公司债务。因此,股东的责任与公司负债之间的界定是根据具体情况、法律规定和法院判决来确定的。在实践中,对于股东和公司负债之间的关系,应根据公司法律顾问的建议进行具体分析和判断。
    结语
    公司股东有限责任是公司法中的一项重要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和第二十条的规定,公司股东仅以其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而公司自身则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然而,如果存在人格混同现象,即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情况,股东可能会被要求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在处理股东责任与公司负债之间的关系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综合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七十六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十二章 法 律 责 任 第一百九十九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八十条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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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9:4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