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被驳回了怎么办? |
释义 | 起诉离婚被驳回,如果是因为证据不足或者是资料不齐全的,可以把相关的证据或者资料补全后再次起诉。 如果或者是认为法院裁定错误的,可以上诉,上诉法院认为可以起诉的话,就会裁定允许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二款规定,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一)不予受理; (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三)驳回起诉; (四)保全和先予执行; (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可以上诉。 一、民事诉讼的二审必须开庭审理吗 我国民事诉讼二审不是一定要开庭,如果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具体来说以下情况可以不开庭审理: 不服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和驳回起诉裁定的; 当事人提出的上诉请求明显不能成立的;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错误的; 原判决严重违反法定程序,需要发回重审的。 二、民事诉讼法中的裁定的范围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裁定的范围: (1)不予受理。 (2)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3)驳回起诉。 (4)保全和先予执行。 (5)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6)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7)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8)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9)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10)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11)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二款规定,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一)不予受理; (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三)驳回起诉; (四)保全和先予执行; (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可以上诉。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