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客运退出补偿方案 |
释义 |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化改革加快推进道路客运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具体的农村客运退出补偿方案由各地交通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深化改革推进道路客运转型升级的实施细则。比如湖南古丈县出台相关的《古丈县城乡客运一体化涉改客运车辆退出经营奖补细则》中规定对于退出的车辆补偿是:1、残值补偿即以第三方评估公司对车辆评估结果为依据进行补偿。2、车辆保险补偿即以保单为依据,按照退出车辆剩余保险时间由所在投保公司按月予以退费。对退出的车辆还给予剩余经营期按每月1500元的奖励,以及给予退出配合奖即在2022年7月31日前报名登记,并按照程序完成交车手续的,分别按1万元/车的标准给予奖励。 事业单位改制补偿方案 事业单位划分为行政类、公益类和生产经营类,行政类将职能划转到行政机关承担,而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企经营。事业单位改企后,原事业单位职工随企改制。给予经济补偿后,自主择业。原事业单位职工按《劳动合同法》获取经济补偿,每满一年给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补偿,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计算。月工资是指被解聘人员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成立新的企业的,原职工可以到新企业工作,需要签订劳动合同,重新就业。 外嫁女可否退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外嫁女是否有经营权取决于出嫁后有没有分配土地承包。 外嫁女在原村集体有承包地且处于承包期内,出嫁后出嫁地村集体没有承包地的有权起诉原家庭成员享有土地承包权。出嫁后出嫁地村集体分到承包地的原承包地有原所在村集体依法收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条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农民退出土地承包补偿办法有哪些规定 一.永久退出土地承包权,农民自愿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并交还村社集体后,流转给大户统一经营。这就是等于彻底放弃土地了,以后土地不会再和你有一点关系。 二.长期退出土地承包权,有的农民采用“折中”办法,不直接退地,但将土地剩余承包期限内的经营权“一次性”转让给农业大户。这一类不属于永久退出,和土地流转差不多,只是一直流转到土地承包截至的年限,不用流转一年或者三年。 客运合同承运人如何免责 关于客运合同承运人如何免责,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以下介绍几种常见的情况: 1、属旅客原因造成的损害,承运人免责。属旅客原因不按时到站乘车的,或旅客违约在先造成的。如旅客无票、持无效客票或不符合规定的客票乘车,或超程乘车、越级乘运又不补交票款的,旅客拒绝接受汽车站安检,坚持随身携带或在行李中夹带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放射性及可能危及运输工具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危险物品或其他违禁物品的。 2、不可抗力免责。包括两种情况:暴雪、洪水、台风、地震、泥石流等自然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战争、暴乱、罢工等社会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承运人不承担责任。 3、第三人原因免责。旅客受第三人侵害的情况较复杂,一般承运人不能免责。但如果在此过程中,承运人对旅客尽到了告知义务、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及求助义务,可减轻或免于承担责任。要指出的是,对于上述免责事项,承运人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客运合同纠纷怎么样处理 客运合同纠纷应该通过协商、和解、仲裁、诉讼解决。当事人可以率先私下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按照客运合同纠纷的约定交由指定机构进行仲裁,仲裁仍未解决的可以向辖区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该内容由 梁广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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