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后一般多久可以结案 |
释义 | 1、为了防止长期取保,既不结案,也不侦查、起诉、审理,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期限每个阶段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2、所以,最长时间36个月结案。 3、一般来说取保候审的案子拖得时间都是比较长的,因为取保候审每个阶段有12个月所以,相比于羁押的案子,审理时限比较长,很多承办人都是能推后处理就推后处理,先处理羁押人的案子,所以已经取保候审的当事人要保持耐心,取保候审期间保持手机畅通,出行受到一定限制,离开所在地要先行通报承办人,得到允许之后再行离开,不然容易出问题,好不容易取保候审出来获得相对的自由,再被羁押就不好了,另外一定切记保持手机的畅通,随叫随到,有的案件有同案犯或者在逃人员的,要远离他们,不要进行通讯,不要串供,不然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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