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父母双方有特殊困难无法抚养孩子,可以将未满14周岁的孩子送养给他人;如果是过继给三代以内同辈亲属的,限制更少,也是去民政局登记收养。但是需要看孩子的意愿。孩子一旦被他人收养,与原父母的权利义务就消失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六条 监护人送养孤儿的,应当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有抚养义务的人不同意送养、监护人不愿意继续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的规定另行确定监护人。 第一千零九十七条 生父母送养子女,应当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