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国p2p网络借贷的监管主体有哪些 |
释义 | 根据法律规定,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和其派出机构负责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日常行为监管,各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机构监管。 一、中介给客户操作贷款犯法吗 做贷款中介,一般是合法的。但是,中介机构要依法设立,专门从事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的金融信息中介公司。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按照依法、诚信、自愿、公平的原则为借款人和出借人提供信息服务,维护出借人与借款人合法权益,不得提供增信服务,不得直接或间接归集资金,不得非法集资,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只要其行为违反了中介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的话,那么贷款中介者还是会被按违法论处。 二、新三板上市的收费标准是什么? 新三板上市收费标准的确定方式:一般情况下,新三板上市收费120万元左右,具体标准根据交易所的收费规定和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上市费用包括交易所收取的费用和各中介机构收取的费用,具体包括信息披露费,监管费,交易佣金,红利个人所得税等。 三、网贷办法目前有哪些亮点 网贷暂行办法全文中的亮点是: 1.更加明确的对网贷行业监管的责任和分工; 2.更加细化和优化了备案制度的实施细则; 3.略微调整了网贷信息中介机构的行业红线; 4.对借款人增加了两项责任要求; 5.进一步落实了对网贷行业属于小额金融的定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负责制定统一的规范发展政策措施和监督管理制度,负责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日常行为监管,指导和配合地方人民政府做好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机构监管和风险处置工作,建立跨部门跨地区监管协调机制。各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机构监管,包括对本辖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规范引导、备案管理和风险防范、处置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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