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议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该怎么处理 |
释义 | 共同债务由双方以共同财产共同承担偿还责任,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的,双方协商如何承担清偿责任,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一、女方癌证治疗欠债50万,离婚属于共同债务吗 夫妻双方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女方患癌所欠的债属于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离婚时将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清偿。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的部分,由夫妻双方协商清偿,协商不同的,由法院判决。夫妻之间的协商只在夫妻间有效,第三人可以向任何一方索要债务。 二、法律规定涉外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夫妻离婚,双方可以实行约定财产制的。一方在履行了连带清偿责任后,可以在约定财产的范围内行使追偿权。夫妻双方实行法定财产制的,应当首先用共同财产清偿,具体清偿顺序如下: 第一,双方的共同财产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以共同财产来清偿共同债务,剩余财产在双方之间平等分配。 第二,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由法院进行判决。 第三,不存在共同财产的情况。债务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仍由法院进行判决。如果夫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夫妻共同债务一方找不到人如何判决 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夫妻中的一方下落不明找不到人的,法院可以判决用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债务。 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偿还的,可以判决先由能找到的一方垫付偿还债务,因为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承担连带偿还责任,所以可以要求夫妻中的任何一方清偿所有债务。这一方垫付之后可以找另一方追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