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八路军,全称为国民革命军第八路军,后改称国民革命军第十八集团军,隶属国民革命军战斗序列,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抗日部队,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前身之一。 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 第二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是中国共产党缔造和领导的,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的人民军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坚强柱石。紧紧地和人民站在一起,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是这支军队的唯一宗旨。中国人民解放军必须始终不渝地保持人民军队的性质,忠于党,忠于社会主义,忠于祖国,忠于人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