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应当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在最小范围。 一、国家秘密信息不得通过什么传递 国家秘密信息不得通过手机短信、互联网电子邮件、普通传真机传递。所谓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保守国家秘密是中国公民的基本义务之一。国家秘密载体,是指载有国家秘密信息的物体。国家秘密的等级简称密级。 二、偷看日记的权利 偷看日记属于侵犯了隐私权。所谓隐私权,是指公民保持其私生活中的秘密不为他人知悉的权利。但任何人的个人隐私都必须限定在合法、合乎道德和合乎社会需求的范围内,对于任何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他人都有权揭露和干预。也就是说,公民为维护个人权利的需要,在必要范围内了解他人隐私,则不构成侵犯隐私权。 三、消防设施通道的高度标准? 公共消防设施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可能会存在重大的公共安全隐患。其商场消防通道的高度要求标准为: 1.人员疏散走道应根据疏散人数经计算确定,但最小净宽度不小于1.4m。 2.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4.00m.消防车道距高层建筑外墙宜大于5.00m,消防车道上空4.00m以下范围内不应有障碍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 第八条各机关、单位对所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应当依照保密范围的规定及时确定密级,最迟不得超过十日。 第九条密级确定以后,确定密级的机关、单位发现不符合保密范围规定的,应当及时纠正;上级机关或者有关保密工作部门发现不符合保密范围规定的,应当及时通知确定密级的机关、单位纠正。 第十条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和属于何种密级不明确的事项,依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绝密级由国家保密工作部门确定; (二)机密级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或者其上级的保密工作部门确定; (三)秘密级由省、自治区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或者其上级的保密工作部门确定。 其他机关经国家保密工作部门审定,可以在其主管业务方面行使前款规定的确定密级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