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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院传票找不到人签收怎么办?
释义
    法院传票找不到人签收怎么办
    法院传票找不到人签收可以采用其他的方式来进行送达,具体包括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等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起诉法院传票找不到人怎么办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法院传票找不到人签收应该怎么办?
    法院传票无法直接送达接收人的,可以采取邮寄的方式送达,邮寄的方式也无法送达的,且无法查找到对方下落的,可以采取公告的方式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满六十日,即视为已经送达。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欠钱人跑了找不到的如何解决
    如果债权到期且找不到欠债人,应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找不到欠款人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进行通知并依法缺席审判。判决书出具后,对方不履行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其名下的财产。
    找不到人如何要抚养费
    找不到人可以向法院申请用对方的财物折抵抚养费。《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该内容由 董国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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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7:2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