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企业注销商标怎么办 |
释义 | 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企业注销商标应该向商标局提交商标注销申请书,并交回原《商标注册证》。商标注册人申请注销其注册商标或者注销其商标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注册,经商标局核准注销的,该注册商标专用权或者该注册商标专用权在该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效力自商标局收到其注销申请之日起终止。 一、补发商标转让证明注意事项有哪些 补发商标转让证明注意事项有: 1、补发证书申请书填写的申请人名称和地址应与现有商标注册人一致,商标注册号和类别应与原商标注册证书一致; 2、补发证明与变更商标注册人名称同时办理的,以变更前商标注册人名义申请补发证明; 3、原商标注册人印章无效的,变更后的商标注册人印章应当在补发证标注册人印章,并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二、商标注销后如何发新证 对于商标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申请注销的,注销之后,由商标局发给相应证明重新核发商标注册证,之前的商标注销证失去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条规定,注册商标被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三条 商标注册人申请注销其注册商标或者注销其商标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注册的,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商标注销申请书,并交回原《商标注册证》。商标注册人申请注销其注册商标或者注销其商标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注册,经商标局核准注销的,该注册商标专用权或者该注册商标专用权在该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效力自商标局收到其注销申请之日起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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