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辽宁交通事故赔偿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可以要求人身损害、精神损害、财产损失三部分。 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精神损害赔偿标准。精神损害抚慰金,只能依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包括地区经济环境,当事人的身份,当事人的家庭背景,当事人在案件中责任的大小,社会影响力等由法官依据自由裁量权在一个类似客观合理适当的范围内进行确定; 三、财产损失赔偿标准。财产损失赔偿标准,以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来确定赔偿数额。 一、侵权应该如何赔偿 侵权赔偿标准有三种类型: 1、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 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误工费。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计算。 3、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首先,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其次,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按照其获得的利益赔偿;最后,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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