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天津市个税起征点,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
释义 |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50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减去费用和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减去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其他收入类别也有相应的计算方法。个人可将所得额的30%用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专项扣除和附加扣除的具体范围和标准由国务院确定。 法律分析 1、目前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是5000元。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结语 个人所得税法对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的应纳税所得额进行了详细的计算和扣除规定。个人在进行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时,可根据相关规定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一定比例的捐赠额。此外,个人还可以享受专项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包括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子女教育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个人所得税法为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提供了明确的依据和规范,以确保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十六条 本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1997年7月7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第十六条 本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1997年7月7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十三条 税务机关应当与相关部门建立契税涉税信息共享和工作配合机制。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民政、公安等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向税务机关提供与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有关的信息,协助税务机关加强契税征收管理。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税收征收管理过程中知悉的纳税人的个人信息,应当依法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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