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村集体财务活动一般由村务监督委员会或者其他村务监督机构监督。村集体财务支出,一般应当按照村集体财务开支审批制度执行。财务开支审批制度,必须经过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通过。 法律客观: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二条 村应当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或者其他形式的村务监督机构,负责村民民主理财,监督村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其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中推选产生,其中应有具备财会、管理知识的人员。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机构成员。村务监督机构成员向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可以列席村民委员会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