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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产假分类
释义
    产假分类为两种,必须享受的假和可以请的假。必须享受的假包括产假、产前检查、产前工间休息和授乳时间。可以请的假包括产前假、哺乳假、保胎假和晚育假。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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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0:3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