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强奸罪中的暴力行为是怎么认定的
释义
    暴力手段是指罪犯直接殴打受害者的女性,捆绑、卡住脖子、推倒等危害人身安全和人身自由,使女性无法抵抗的手段。威胁手段是指犯罪分子对受害妇女的威胁、威胁和精神强制性的手段。例如,威胁加害报复,揭露隐私,威胁加害亲属等,利用迷信进行威胁,暴力手段是指罪犯直接殴打受害者的女性,捆绑、卡住脖子、推倒等危害人身安全和人身自由的手段。“胁迫手段”,是指犯罪分子对被害妇女威胁,恫吓,达到精神上的强制的手段。例如,威胁加害报复、暴露隐私、加害亲属等威胁、利用迷信威胁、欺骗、利用教养关系、从属关系、职权和孤立无援助的环境条件,强迫女性屈辱,不能抵抗。有教养关系,从属关系和利用职权与妇女发生性行为的,不能都视为强奸。行为者利用与受害者女性的特定关系,养活(生)的父亲虐待,减免生活费强迫养活(生)女性容忍强奸的行为者利用职权,乘坐人的危险,强奸女性的,构成强奸罪。行为者利用职权诱惑女性,女性互相利用发生性行为的,不一定是强奸罪。一直利用职权强奸妇女的人很多,情节不好的话,可以以流氓罪作出判决。“其他手段”,是指犯罪分子用暴力,胁迫以外的手段,使被害妇女无法抗拒。例如:利用妇女患重病,熟睡之机,进行奸淫;以醉酒,药物麻醉,以及利用或者假冒治病等等方法对妇女进行奸淫。强奸罪中的暴力行为可以是殴打,捆绑等行为,同时也可以是胁迫被害女性或利用被害女性患重病,熟睡的时候进行奸淫。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29 6:5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