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般来说,个人是不可以开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法律规定:代开专用发票是指主管税务机关为所辖范围内的增值税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开。 但是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以及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购买方或承租方不属于其他个人的,纳税人缴纳增值税后可以向地税局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简单的说就是,其他个人转让、出租不动产,如果购买方不是其他个人的可以到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保险企业、证券经纪人、信用卡和旅游等行业的个人代理人收取佣金费用可以由支付方企业到税务机关申请汇总代开专用发票。其他情况均不得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六章三十七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