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和平区新建沈阳市第134中学长白岛校区;铁西区新建小学勋望中德分校、应昌大明湖分校,新建初中沈阳市杏坛中学云海校区、沈阳市杏坛中学龙江湖校区等;沈北新区新建朝阳街第一小学沈北分校东校区、南京街第一小学沈北分校等。另外,大东区前进小学原对应社区:八棵树、榆林、王家、东榆、大洼、大志、皮台,划入尚品东嘉学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