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的合同一般都是无效的;已满8周岁、未满18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规定,限制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属效力待定。 如果是在其行为能力范围之内订立的,即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或对于限制行为能力人来说是纯获利、不负担义务的合同,依法无需法定代理人追认亦可有效成立;如超出起行为能力而订立的合同,事先证得其法定代理人统一的,依法可以成立;如果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超越其行为能力而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有效成立。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