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网签商品房合同丢了怎么办? |
释义 | 商品房网签合同丢失未做预售登记前买受人可以与开发商协商沟通遗失情况,与开发商重新签订;已做预售登记、未办理银行按揭前需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三个月期满申请注销原商品房网签合同,与开发商重新签订;已做预售登记、已办理银行按揭后除上述手续外还需与银行签订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 一、房屋买卖合同能更名吗 对于购房合同能否更名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合同已备案,则无法更名。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房屋所有权申请人与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载明的预购人不一致的,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不得为其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 2、如果购房者已经网签,则购房者和开发商协商,如果开发商同意的话,先要撤销合同,并且原合同撤销之后,再和买方签订合同重新备案,这样是可以的。 二、购房合同可以修改名字吗 购房合同签订后,购房者因为各种原因,打算将购房合同上面的名字变更,这是可以的。具体如下:1、预售登记前,在这个阶段,购房者如果想要变更买受人名称,相对来说手续简单些。首先,购房者应先与开发商进行协商,通常情况下,开发商都是会同意更改的。如果该商品房尚未竣工验收,需前有关单位开具未竣工检查报告,并由开发商提交合同更名的原因,支付相关手续费用即可。如果该商品房已经竣工验收,则无法进行更名。2、预售登记后,如果变更后的买受人与购房者具有直系亲属关系,可在预售合同上更名,办理时应出具经公证的亲属关系证明。其他不具亲属关系的,应按预售转让程序办理,即由原买受人提出申请,撤销合同备案后重新签订购房合同。 三、住房合同丢了怎么办,购房合同丢失后的产权怎么办理 1、如果购买的是现房。 按我国现行规定,房屋买卖合同须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方为有效成立。未经登记的,房屋买卖合同不生效,法律不予保护。因此,若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就从法律上杜绝了因不慎丢失所带来的隐患,只需补办丢失的材料就可以了。 2、如果购买的是期房。 并且没有办理房产登记,可以到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 购房合同丢失后的产权怎么办理: 如果是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丢失的,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如果是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有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丢失的,应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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