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拘留申请复议涉及的情况较多,例如,当事人如果对法院做出的行政拘留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但是,复议期间不影响拘留决定的执行。根据《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拘传、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拘传应当发拘传票。罚款、拘留应当用决定书。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十一条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 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