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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征信因别人受损能否要求赔偿
释义
    不可以。当替别人贷款时,实际上就是将所贷的款项借给他人使用,在法律上来讲,这样做构成在二个法律关系:一是当事人与贷款行之间的贷款合同关系,二是当事人与实际使用贷款的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关系。而当事人作为贷款合同中的借款方,负有偿还贷款的合同义务,如果对方未能按期还贷款的,应由当事人负责还款。如果未能按期归还贷款的,当事人作为借款方就会因逾期还贷而产生不良信用记录,这也是当事人作为借款人应承担的贷款风险之一。而至于对方当事人未归还当事人的借款的,当事人可以依据双方间的借款合同关系,另行向对方要求归还借款。而针对因贷款逾期归还而对当事人造成的不良信用影响,应由当事人自己承担,要求对方进行赔偿没有【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一、故意造成他人征信不良的是否能追究法律责任?
    1、故意造成他人征信不良的可以追究法律责任。
    2、根据相关法律条例规定,恶意破坏别人征信是违法行为,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别人的财产和人身权利,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以及依据法律特别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别的致人损害行为。
    3、征信,在买房买车贷款等的时候都是需要用到的,因此在日常生活中就不能有影响个人征信的行为,不然在需要用到的时候就比较麻烦了。
    二、别人拿自己的征信有影响吗?
    1、没有什么影响,征信报告只是表明你的过往信用状况记录啦。
    2、一般银行贷款都要看征信报告,判断你还贷能力确定贷款额度。将个人征信给别人就是违法的。
    3、个人信用征信就是你的“经济身份证”,记录了你所有的社会信用记录,包括银行借债还钱、信贷交易、遵守合同和遵纪守法情况。
    综上所述,征信记录了个人过去的信用行为,这些行为将影响个人未来的经济活动,这些行为体现于个人信用报告中,就是人们常说的信用记录。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二条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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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9 3: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