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董事会会议的规定如下: 1、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主持,董事长不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主持,副董事长不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荐董事召集主持; 2、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由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应当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字; 3、董事会决议表决一人一票。 董事又称执行董事,是指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具有实际权力和权威的管理公司事务的人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七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