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权利是怎样的 |
释义 | 股东拥有以下权利:股票证明请求权、股份转让权、股息红利分配请求权、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公司财务和监督检查权、查阅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记录等权利、优先认购新股权、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权利损害救济权利、公司重整申请权、对公司经营的建议与质询权。1. 发送股票或其他股权证明的请求权; 2. 股份转让权; 3. 股息红利分配请求权,即资产收益权; 4. 股东大会临时召集请求权或自行召集权; 5. 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即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6. 对公司财务和监督检查权以及会计财务记录的查阅权; 7. 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股东会议记录、董事会和监事会议决议的查阅和复制权; 8. 优先认购新股权; 9. 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 10. 权利损害救济权和股东代表诉讼权; 11. 公司重整申请权; 12. 对公司经营的建议和质询权。《公司法》第九十七条 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该内容由 丁旭涛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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