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证在他手上,我想离婚,有两小孩在男方家养,但男的不愿意 |
释义 | 有两个孩子了,离婚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当夫妻双方决定协议离婚时,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夫妻双方决定诉讼离婚的,只需要携带省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起诉状及副本起诉即可。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男女离婚但没有结婚证,孩子在男方家,但男方不让女方探望 没有结婚证离婚的,一般也能依法享有对孩子的探望权。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因此,父母双方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享有对自己子女的探望权。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协助对方行使探望的权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我要离婚,但男方不同意,怎么办 一、想要离婚对方不同意时该怎么办1、一方要求离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法院受理后经调解无效,审理认为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会判决离婚。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二、办理协议离婚的流程是什么办理协议离婚的流程如下:1、准备离婚相关证件;2、准备离婚相关材料;3、必须由夫妻亲自前往当事人常住地址户口所在地区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4、民政局人员审核材料无误,将结婚证收回。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证。 我想离婚,家庭暴力,但男人不同意,怎么离婚?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另一方可以采取诉讼离婚的方式,人民法院判处离婚不依据一方的意愿,而是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如有家暴、重婚等法定情形的,即可判处离婚。建议准备好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经人民法院协调及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我想离婚,但我不知道如何起诉对方 一、想离婚该怎么起诉1、想离婚起诉流程如下:(1)想离婚的一方向法院递交起诉状以及证据;(2)法院对起诉进行审查;(3)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进行受理;(4)对符合符合起诉的案件进行立案。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二、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1、离婚协议书;2、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馆颁发的结婚证;3、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大1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男方不同意男方不同意离婚,男方不同意离婚,我想起诉离婚 夫妻起诉离婚一方不同意,只要主张离婚的一方符合法律规定,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离婚案件中,一方不同意离婚与另一方是否能提起离婚诉讼没有必然的关系。一般而言,只要主张离婚的一方提起的离婚诉讼符合法律规定,且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夫妻双方的感情已破裂的,法院一般都会准予离婚。诉讼离婚的条件有哪些1、当事人双方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2、起诉离婚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3、提起起诉离婚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4、是否存在准予离婚的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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