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在中国足球职业化的20余年以来,管办分离的声音从2004年G7革命开始就没有停止过。问题的核心就在于运动员与裁判员不能是同一个人,全面市场化的先行保证是做到制度完整、监管到位。这些与成绩、金牌无关的内在事宜是推动一个产业发展的主体力量。因为中国的体育产业已经走过了初级形态,现在需要的是市场的力量。 法律依据: 《中国足球协会调整改革方案》 第一条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总体方案》为依据,全面调整改革中国足协,破除制约中国足球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创新中国足球管理体制,逐步形成依法自治、民主协商、行业自律的组织框架,建立符合中国社会发展要求和国际足球发展趋势的管理模式,为中国足球发展提供组织保障,为深化体育管理体制改革探索道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