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口许可证办理流程 |
释义 | 一、申请即由申领单位或个人(以下简称“领证人”)向发证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函件。申请的内容包括:出口商品(货物)名称、规格、输往国别地区、数量、单价、总金额、交货期、支付方式(即出口收汇方式)等项目。 二、向发证机关交验有关证件或材料1.外贸公司凭合同正本(或复印件);2.非外贸单位凭主管部门(厅、局级)的批准件。3.文物凭文物主管部门的批准料件;4.书刊凭出版主管部门的批准件;5.名人字画(只限近代、现代)凭文化部的批准件;6.黄金白银(不含饰品)凭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的批准件;7.专利、诀窍、传统技艺凭国家专利局或主管部门的批准件;8.居民或村民凭街道办事处或村民委员会出具的说明情况的证明函和购货发票办理有关手续方可出境。 三、属于下列情况的,还须提供有关证件或材料1.经批准享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第一次向发证机关申领出口许可证时应提交主管部门批准成立公司(企业)的批文、公司(企业)章程、营业执照以及出口商品经营目录等复印件一套;2.经批准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第一次向发证机关申领出口许可证时,应提交有关部门关于项目合同的批件、营业执照以及经国家对外经贸部认可的年度出口计划等复印件一套。 四、流程1.审核填表发证机关收到上述有关申请材料后进行审核。经同意后,由领证人按规定要求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许可证申请表》。2.输入电脑填好的出口许可证申请表,由申请单位加盖公章后送交发证机关,经审核符合要求的,由发证机关将申请表各项内容输入电脑。3.发证发证机关在申请表送交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许可证》,一式四联,将 第一、 二、三联交领证人,凭以向海关办理货物出口报关和银行结汇手续。4.同时,收取定的办证费用。一般而言,某些国家对国内生产所需的原料,半制成品以及国内供不应求的一些紧销物资和商品实行出口许可证制。通过签发许可证进行控制,限制出口或禁止出口,以满足国内市场和消费者的需要,保护民族经济。此外,某些不能复制,再生的古董文物也是各国保护对象,严禁出口;根据国际通行准则,鸦片等毒品或各种淫秽品也禁止出口。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