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判处死刑还要剥夺政治权利的原因有:1、可以防止他们被特赦或假释后利用政治权利再从事犯罪活动;2、防止他人代其行使某些政治权利,如以犯罪分子的名义发表宣言、著作等。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公民的政治权利是宪法所赋予的,非经人民法院司法判决不能以任何形式剥夺。剥夺政治权利即剥夺犯罪分子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剥夺其担任国家机关职务、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剥夺其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四条 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