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欺诈销售如何判断? |
释义 | 开发商销售欺诈包括:伪劣房屋冒充合格房屋销售、故意隐瞒房屋面积、冒充优质工程骗取加价、销售不能公开销售的房屋、虚假定价、冒充他人销售、雇佣他人欺骗销售、虚假宣传商品房。 法律分析 以下情况可以认定为开发商销售欺诈: 1、销售现房时,将伪劣房屋冒充合格甚至优质房屋销售的; 2、销售现房时,故意隐瞒房屋真实面积,以牟取暴利的; 3、一般的合格房屋冒充优质工程从而骗取优质工程加价的; 4、销售明知不能进入房地产市场进行公开销售的房屋的; 5、虚标最低价、清盘价等欺骗性价格进行销售的; 6、故意隐瞒开发商真实身份,或冒充其他开发商名义销售的; 7、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 8、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大众媒体对商品房做不可实现的虚假宣传的。 拓展延伸 开发商欺诈销售的法律责任和索赔途径 开发商欺诈销售涉及到法律责任和索赔途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如果开发商在销售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购房者可以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寻求赔偿。首先,购房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其次,购房者还可以向相关监管部门投诉,要求对开发商进行调查和处罚。此外,购房者还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并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索赔途径。总之,购房者在面对开发商欺诈销售时,应当了解自己的权益,并积极采取合法手段维护自身利益。 结语 开发商欺诈销售涉及法律责任和索赔途径。购房者可通过民事诉讼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向监管部门投诉并要求调查处罚;寻求法律援助,咨询律师意见;维护自身权益需积极采取合法手段。购房者应了解权益,选择适当索赔途径。 法律依据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 第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 (二)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 (三)销售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的商品; (四)销售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商品; (五)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 (六)销售伪造或者冒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商品; (七)在销售的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 (八)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商品; (九)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故意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 (十)骗取消费者价款或者费用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 第六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应当真实、全面、准确,不得有下列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 (一)不以真实名称和标记提供商品或者服务; (二)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 (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现场说明和演示; (四)采用虚构交易、虚标成交量、虚假评论或者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 (五)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或者服务; (六)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体验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 (七)谎称正品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 (八)夸大或隐瞒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质量、性能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信息误导消费者; (九)以其他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方式误导消费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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