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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签了购房合同后多久办贷款
释义
    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购房者多久办理贷款手续是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的,一般跟据购房合同而决定。商品房预售合同,一般在合同备案后可以进行办理贷款。如果是二手房买卖,要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如果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发生不必要的纠纷,建议先协商解决。
    一、办理按揭买房的手续:
    1、和房产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
    在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要注意审查开发商是不是具有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2、购房者支付首付款的时候,需要注意保存首付款收据,以免以后发生不必要的误会和纠纷。
    3、购房者需要到银行填写《个人房屋贷款申请表》。
    房产开发商一般都会与一家或几家银行签订合作协议,因此到与开发商有协议的银行办理按揭贷款协议,这样办理手续会方便些。带齐首付款收据、《商品房的买卖合同》、身份证、本市户口簿(如非本市户口提供一年以上暂住证明)、收入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到银行填写《个人房屋贷款申请表》。
    4、银行审查按揭贷款的相关申请。
    贷款行的信贷人员要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和逐级审批,如果认为符合银行的贷款条件,会通知申请人签订《个人房屋按揭贷款合同》,合同期限不超过30年。
    5、购房者要到房产所在房管局办理《房屋他项权利证》,用以证明此房产上有银行的抵押权。到公证部门办理产权抵押公证。到保险公司办理房屋保险。
    6、在银行开立账户。
    选用委托扣除款方式还款的客户需与银行签订委托扣款协议,并在贷款行指定的营业网点开立还款专用的储蓄存折账户或储蓄卡、信用卡账户。同时,售房人要在贷款行开立售房结算账户或存款专户。
    7、发放贷款。
    通过审核并且办妥有关手续后,贷款行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或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售房人在贷款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
    8、如约还款。
    贷款人必须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否则银行可以依法收回房屋。
    9、偿还完毕贷款。
    贷款本息结清后,注销抵押登记,购房者就成为房屋的真正人了。
    二、购房合同丢了怎么办? 丢了可以补办吗?
    购房合同丢了可以补办。
    1、一般情况下房屋买卖交易过程中需要签订四份购房合同:开发商两份,房管部门备案一份,购房者一份,但如果购房者要办理银行按揭的话,购房者所有的购房合同原件需要交由贷款银行备案。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完购房合同后,该合同就是证明购房者购买房屋的凭证。
    2、购房合同未做预售登记,在购房的合同没有预售登记前,如果购房者合同丢失,只需将丢失的合同作废,然后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费,约五十元左右。
    3、预售登记后,办理银行按揭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所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有刊登声明的费用,合同的工本费,新合同的印花税。
    三、购房合同丢了需要如何补救
    (一)购房合同有几本
    购房者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合同就是证明购房者购买房屋的合法凭证。一份完整的购房合同共有四本:开发商二本,房管部门备案一本,购房者一本。
    (二)购房合同丢了怎么补救
    如果购房者要办理银行按揭的话,购房者所有的那本合同要放在银行质押。开发商在办理房屋产权证书时,需要将所有的四本合同拿到房管部门才能够办理产权证书,缺少任何一本都不行。所以购房者一定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购房合同。如果丢失了,要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而在不同的时期所采取的补救措施各不相同,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种:
    1、重新签合同。
    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
    2、声明合同作废,重新签合同。
    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3、签变更协议。
    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银行按揭后,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五条
    房地产开发必须严格执行城市规划,按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实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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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6 21:01:04